馬太福音18提到怎樣去處理犯罪的弟兄。耶穌要我們首先跟弟兄說,跟著找兩三個弟兄去勸他,再跟著告訴教會。
“如果你的弟兄犯了罪(“犯了罪”有些抄本作“得罪你”),你趁著和他單獨在一起的時候,要去指出他的過失來。如果他肯聽,你就得著你的弟兄。(馬太福音18:15)
但是,我們經常犯的錯誤是把這件事告訴全世界聽,這樣只會把問題弄得更糟。有時我發覺,自己不斷地罵偽人,其實自己比他們更加虛偽。怪不得一些非基督徒不來教會的原因,就是看到我們虛偽的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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